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翔)近日,江西省就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方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自明年起,两项保险在江西全面合并,生育保险基金经审核确认后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
根据征求意见稿,合并后,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费率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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