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余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对象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对象:
我国《宪法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
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
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5、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6、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以上是新余市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对象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新余市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对象”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18796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深圳住房公积金明细查询(图解) 编者按:最新版本,更新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与安托山9路交汇处侨香村1...[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