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待遇享受人群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2.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注意:
1.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相关法规的假期天数计发。
注意:
1.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2.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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