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2021年10月1日起,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具体支付标准由地级以上市法规。
注意:
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经备案后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法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拓展:2023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要求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办理时限要求内,方可办理。
广州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注意:
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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