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津贴待遇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
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的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
3、前期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报销办理方式:
生育津贴待遇由生育分娩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
报销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以上材料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报销办理地点:
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
生育津贴及护理的发放天数是什么?
1、正常分娩按128天计发;
2、难产的,增加15天,按143天计发;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30天计发;
5、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按45天计发;
6、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
拓展:武汉市生育津贴发放领取流程
1、生育津贴待遇由生育分娩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
2、审核完成后拨付至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对公账户。
申请资料及方式: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的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前期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到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职工领取条件:
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我国、省、市计划生育相关法规,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相关法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参保单位职工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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