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育保险中的津贴待遇包括了什么?
津贴待遇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津贴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相关法规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
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男职工按相关法规参保缴费,配偶生育分娩且符合我国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法规,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条件:
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我国、省、市计划生育相关法规,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相关法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参保单位职工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
拓展:武汉生育津贴什么时候报销
武汉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相关依据: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武人社发〔2013〕43号)第六条“关于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时间”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生育津贴在哪里办?
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
生育津贴发到哪里?
生育津贴待遇由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审核完成后拨付至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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