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条件哪些?哪些人可以享受?下面同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参保人员按年度参加居民医保后,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范围:
参保居民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本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本市通过相关部门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照我国法定,落行相应税收优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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