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人员在中山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注意事项
1.港澳台居民需提供凭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中山开户的有效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办理参保登记。
2.居住证人员应提供本人银行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确实不能提供本人银行账户的,可提供直系亲属或监护人银行账户。
3.参保人居住证到期后下个医保年度不自动续保,若已缴费成功可按相关法规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若需在下个医保年度继续参保,应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向所在镇街医保职能部门按相关法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本市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未就业的持本市居民居住证直系亲属,在符合条件之日(居住证有效期开始之日或用人单位人才引进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可一次性缴纳从申请当月至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时,需另提供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的相关资料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超过3个月未办理参保手续的,不再受理当年度的参保登记。
“ 外地人在中山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8951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去年累计有3800万人中断了缴社保,意味着有23%的工作者中断缴费,该数据占城镇职工参保的一成还多。表面看,弃保纯属个人行为,但影响的却是整个社...[查看全文]

近日,天津市颁布的“调整完善社会保险”的“意见”规定: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初始参保年龄由现在的18周岁调整为16周岁。令人疑虑的是,在高等教...[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