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乡居民门诊住院报销比例
计算公式:基本统筹支付=(费用总额-自费-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一)住院统筹待遇起付标准。
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住院起付标准以下的医保费用。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0元/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次。同一医保年度,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市内转院(仅限本市上下级定点医疗机构间)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法规为其办理转院手续后,参保人于次日内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的,可连续计算住院起付标准。
(二)住院统筹待遇支付比例。
参保人住院发生超过起付标准的医保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相关法规支付: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付。
(三)日间手术统筹待遇。
参保人在日间手术期间,按相关法规登记后,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结算,起付标准在本市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基础上降低200元,支付比例按本市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执行。
“ 2023中山城乡居民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多少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8950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去年累计有3800万人中断了缴社保,意味着有23%的工作者中断缴费,该数据占城镇职工参保的一成还多。表面看,弃保纯属个人行为,但影响的却是整个社...[查看全文]

近日,天津市颁布的“调整完善社会保险”的“意见”规定: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初始参保年龄由现在的18周岁调整为16周岁。令人疑虑的是,在高等教...[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