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缓缴时间和期限是什么?
缓缴法规自2023年7月起执行,缓缴期为7月、8月、9月共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提醒:执行缓缴法规的对象范围为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期,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按相关法规划拨个人账户。
扬州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怎么申请
享受缓缴法规要不要申请?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方式。各地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企业划型信息,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中小微企业缓缴法规。
现有统计信息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实际划型需求的,企业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辨别企业规模类型,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承诺后,按相关法规享受缓缴法规。
扬州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医保待遇受影响吗
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企业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受影响吗?
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缓缴期,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按相关法规划拨个人账户。
中小微企业缓缴期间,视同参保人员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参保人员可按相关法规办理离职、医保关系转移、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享受等;缓缴期满后,中小微企业应为其补缴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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