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常州惠民保待遇核算约定
本产品的待遇核算在按相关法规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自费医疗补充、医疗救助等)后进行。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但未使用基本医保报销的,应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享受本产品保证待遇。
本产品仅承担在基本医保统筹待遇正常享受期间发生的保险责任;对于基本医保统筹待遇封锁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同一次就医(指一次出入院结算),在保险期间起始日(2023年1月1日0时)前入院,在保险期间及以后出院的,发生不在保险责任期内,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
同一次就医,在保险责任期内入院,保险期间终止日(2023年12月31日24时)后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本产品正常承担保险责任自保险期限届满次日起延长不超过30天。
对于连续参保的被保险人,入院时间和出院时间横跨两个保单年度的,对于同一次就医的医疗费用,本产品按入院日期所在年度保单进行保险责任理赔。
“ 2023年度常州惠民保待遇如何核算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9427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近期,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工作发现,山西省大同市存在两级医保中心互相推诿,拖欠百家药店结算费用达1500多万元,导致该市平城区100多家药店流动资金枯竭,面临倒闭。督...[查看全文]

“现在还干得动,收入也不错,但岁月不饶人,不知道哪一天垮下去,到时谁来给我养老?”日前,福建省总工会组织“聚焦一线 体验劳动”媒体采风活动,记者随采风团来到一线...[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