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更新。由于支付宝属于第三方查询,所以在社保数据的传输和更新上有时间差,造成显示不对。可以到社保中心查询,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更加准确。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规定:“自2021年1月起,个人委托存档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1%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因此,北京市社保中心对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6541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30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65.41元。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3613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6.13元。
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按照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
最低工资标准2200,社保上限26541,下限3613;公积金上限27786,下限2200;社平工资6463;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11%,个人2%;失业单位0.8%,个人0.2%;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2%,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北京2022年7月社保缴费基数会调整。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是一个社保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是按上一个社保年度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度调整的,而每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都会有变化,所以,社保缴费基数会有调整。缴纳基数决定每个人的缴纳费用,一般来说,工资高缴费就多。
个人缴费3613*8%=289.04
北京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经合并缴费计算,单位缴费比例为10.8%,个人缴费2%+3块,最低基数为5360元。
单位缴费5360*10.8%=578.88
个人缴费5360*2%+3=110.2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四、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
2021年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2021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基数
最近做工资用到,所以特别查了一下,各位小伙伴如有需要可自行查阅!
1、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200,社保上限26541,下限3613;公积金上限27786,下限2200;社平工资6463;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11%,个人2%;失业单位0.8%,个人0.2%;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2%,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2、上海:最低工资标准2480,社保上限28017,下限4927;公积金上限28017,下限2480;社平工资7132;养老缴费比例,单位21%,个人8%;医疗单位10%,个人2%;失业单位1.5%,个人0.5%;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5%,公积金单位/个人5%-7%
3、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0,社保上限19335,下限3368;公积金上限26400,下限3030;社平工资4755;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7%,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0.8%;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4、杭州:最低工资标准2010,社保上限16608,下限3322;公积金上限29335,下限2010;社平工资5389;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医疗单位11%,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1.2%;工伤单位0.2%,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5、南京:最低工资标准2020,社保上限19335,下限3368;公积金上限31200,下限2020;社平工资4620;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9%,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8%,公积金单位/个人8%-1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市退休人员2021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经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2020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手续的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841(5786+55)元的,补足到5841元。
(四)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
(六)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20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本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问题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近日,大家观望已久的2021年北京社保基数上下限已正式公布,相关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2021年度职工四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8221元。
北京市2021年度职工四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360元。
注1: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644元
注2:个人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上下限与企业职工一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下限之间适当选择。医疗保险固定缴费460.96元。
本年度社保基数特点和变化:
1、逐步提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下限标准:自今年7月份开始,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基数适用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在2019年之前,养老/失业保险是取值该标准的 40%,从2019年起,逐步提高至60%。
2、随着养老/失业保险下限的调整,结束了多年四险(含生育)基数不一致的情况,从2021年7月起,四险(含生育)基数下限统一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且上限也调整一致。
3、但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9407元,如按照上述标准,本社保年度社保基数下限应该为5644元(9407*60%得出),但考虑到2020年受疫情影响社保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社保下限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本社保年度四险(含生育)最终执行的是5360元的标准。
4、基数调整后,对比上年度社保成本,如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普遍高于5360元,则本社保年度内成本基本无变化(如员工工资标准不变则成本无变化)。
但是因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16%,养老保险基数的提高对企业社保总成本的影响较大。对于劳动力密集且职工工资普遍较低的企业,社保最低缴费成本增加290元,增幅26%。对于传统用人企业,这是个不小的成本压力挑战。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16日发布公告,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2320元。
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保养[2018]6号)文,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1963元/月和3030元/月。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加每人每月5元标准的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个人承担);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的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5月份开始按新比例征缴,1~4月多征缴的后续会按程序退费)个人缴纳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承担;
5、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承担,缴费比例按照企业所属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共分为1-8个行业类别,缴纳比例为0.2%-1.9%。
扩展资料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区别
一、缴费险种不同
1、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2、而且,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缴费比例不同。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分别缴纳的,一般企业占大头(全国各地缴费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缴费比例为:
1.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19% ,个人缴纳8%
2. 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0.8% ,个人缴纳0.2%
3. 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10% ,个人缴纳2%
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全部由企业缴纳。而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则需要全部由个人负担了。
“北京最低社保缴费基数,北京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查询”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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