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株洲晚报记者 赵露 通讯员 李绍宾)日前,我市出台《株洲市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进行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指出,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满足企业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业困难人员指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登记失业人员。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满足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在毕业的自然年度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通知规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对从审批具备享受资格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株洲市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社保补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6336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调查显示,近四成人认为养老金不能满足其生活,有36.4%的人认为自己的养老金与周围人相比不公平。但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却有80%认为领取...[查看全文]

潘锦棠对IBTimes中文网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相对于公务员和国企的养老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现在国家只是微调,还没有大动作的改革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