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要求今后凡新建城区和居住 (小)区,建设单位要依照国家和山西省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通知要求,山西各市在编制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城市发展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一定规划期城镇老年人口构成、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类型、布局和规模,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配置。在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等标准和规范,对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行具体的规划安排。 (许雄)
“山西省新建居住区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6571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调查显示,近四成人认为养老金不能满足其生活,有36.4%的人认为自己的养老金与周围人相比不公平。但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却有80%认为领取...[查看全文]

潘锦棠对IBTimes中文网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相对于公务员和国企的养老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现在国家只是微调,还没有大动作的改革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