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四项举措狠抓《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落实。
一是念好“紧箍咒”。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对严格按规定举办、严格按程序报批、严格按要求开展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做好“基本功”。按照《办法》“创建示范活动实行目录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起草印发《关于编制天津市创建示范活动目录的通知》,针对保留项目中开展依据不充分、主办单位不符合现行政策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排查规范,形成《天津市市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
三是担好“减负责”。把规范管理创建示范活动与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控制创建示范活动数量,特别是以城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为对象的创建示范活动的数量。严格执行不得在目录范围以外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和开展表彰活动的原则上不再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等规定,较好地实现了为基层减负目的。
四是用好“金箍棒”。联合有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对违反《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切实维护《办法》的严肃性。
“天津:四举措规范管理创建示范活动”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7433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调查显示,近四成人认为养老金不能满足其生活,有36.4%的人认为自己的养老金与周围人相比不公平。但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却有80%认为领取...[查看全文]

潘锦棠对IBTimes中文网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相对于公务员和国企的养老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现在国家只是微调,还没有大动作的改革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