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用人单位可在今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保,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按照国家部署,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上海:用人单位可在今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保,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7776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调查显示,近四成人认为养老金不能满足其生活,有36.4%的人认为自己的养老金与周围人相比不公平。但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却有80%认为领取...[查看全文]

潘锦棠对IBTimes中文网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相对于公务员和国企的养老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现在国家只是微调,还没有大动作的改革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