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为某公司职工。5月19日18时下班后,他与几位同事一起在单位附近的快餐店吃晚饭。19时,他们吃完饭一起回家途中又相约去了某歌厅唱歌。23时30分,刘某在从歌厅回其居所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无责任。后刘某以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为由,向当地人社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认定刘某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
评析:《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6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刘某及同事去歌厅的目的就是相聚唱歌,属私人聚会。刘某19时开始回家,23时30分发生交通事故,已明显超出合理下班时间;歌厅至其居所的路线也不属于其上下班的合理路线。刘某下班回家的目的已经改变为去歌厅与同事聚会唱歌。综上,刘某所受伤害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朱光伟
“下班后与同事聚会唱歌 回家途中遇车祸不能算工伤”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anli/13868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