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张某系某单位职工。2016年6月18日,张某在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过程中,在进行拓展训练时不慎摔倒受伤,诊断为:肌肉扭伤,尾椎骨折。
事后,张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向张某供职的单位送达了举证通知书,该单位反馈称,认可张某的受伤经过,但认为与工作无关,不属于工伤。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认定张某为工伤。
案例评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张某参加单位组织对员工的拓展训练受伤,属于因公外出,因此应该认定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综上所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张某为工伤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撰稿:陆安桃
“在单位组织的拓展训练中受伤,是否算工伤?”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anli/16716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