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南政[2004]综115号文件
办理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办理流程:由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携人员增减材料到机关社保中心业务科办理
申报材料: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调令、
工资基金增加单、
工资审批表及退休审批表原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变更材料齐全的可当场办结
办理机构:南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99—8823471
办理地址:南平市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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