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了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级各类单位和职工,必须按“属地管辖”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主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
1、 结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2、 生育或流(引)产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3、 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的0.8%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4、 单位和职工(公务员除外)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必须满一年。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项目:生育津帖(即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疾病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
办理地址
市人保局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795——3586621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监督投诉电话
0795-3216742
“宜春生育险生育保险办理指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banli/33888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中国本来就有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等多种形式,现在刚说要给有房无子女老人多一个以房养老商业保险的选择,没想到把很多人给搞糊涂了,以为社保也不给、政府也不管,老人除...[查看全文]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西堤三路11号 电话:0774-6029101 网址:http://gxwz.hrss.gov.cn 梧州社保网上查询 梧州市社保帐户查询: 【入口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