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 区、县(市)、开发区失业保险中心
审批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本人一寸照片、银行卡、《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
审批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
承诺时限: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应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本人一寸照片、银行卡和《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人员本人提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交经办机构。
3、区级失业保险中心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审查《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后装入失业人员档案,并且核定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与标准,打印《接收失业人员通知单》交给失业人员本人。
办理方式:本人申请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区、县(市)、开发区失业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 22857842
投诉电话: 22855236
“沈阳失业登记办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banli/34058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