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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规定

 字体时间:2019-02-13来源: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凡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凡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现行年利率2.75%;5年以上,现行年利率3.25%;

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70万元;夫妻一方缴存的,最高额度55万元;新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总价的80%;二手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总价的60%;且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不超过60%。

贷款期限:最长30年;

还款方式: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固原市民生大厦一楼政务大厅及各县分中心。

办理程序:职工提供所需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业务咨询电话:12329;

隆德分中心:0954-6012977;

泾源分中心:0954-5012995;

彭阳分中心:0954-7011632;

西吉分中心:0954-3014789。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规定”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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