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的通告

 字体时间:2021-04-29来源: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人社部函﹝2021﹞46号


  为做好2021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评审工作,更好推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工作开展,近日,我部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劳社部发〔2004〕32号)相关规定,对现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年金专家库”)进行增补或更新候选人推荐。经相关单位按程序推荐,共产生候选专家88人,现予以公示。

  此次年金专家库的更新调整,主要是适应年金专家库成员的流动性,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年金专家的专业性和代表性。年金专家库成员将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和资格延续评审、监督检查以及政策研究等工作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对公示专家如有需反映的情况,请于2021年5月8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或部门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候选专家将成为年金专家库成员。

  联系人:原博、郭婕

  电  话:010-84207515、84201520

  传  真:010-84208516

  电子信箱:nianjinjianguan@mohrss.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公示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的通告”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17937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