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22〕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2022年7月19日
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
1 |
4-04-05-08 |
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17957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