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认定为我省医保目录的新增编码359条,需变更药品编码信息26条,需删除药品编码14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1月20日-11月30日。凡对上述新编码药品医保审定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反映。
也可登录页面: http://www.fjlss.gov.cn/action/myzj/show.action?mid=620留下您的问题,然后将书面材料报医疗保险处。
联系电话:0591-87545459,87534027(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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