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漫画:颜庆雄
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160元。这是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根据《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奖励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起计发(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由社保经办机构代发,每季度发放一次。奖励对象2009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应享受的奖励金将一次性补发。
奖励金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由市财政通过体制安排,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的父母,该奖励金不影响其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领取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的,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奖励对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又再生育、收养子女的,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将取消或终止其奖励待遇。
根据《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本市有单位的户籍人员,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退休的,并且单位办结退休手续时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未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或补助,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按退休时上年单位所在区职工年平均工资额30%给予一次性奖励;终身没有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的,按100%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980年2月2日至2002年12月31日间退休的,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按原单位所在区2001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终身没有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的,按100%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本市无单位户籍人员,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达到规定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按达到规定年龄时上年户籍地所在区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终身没有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的,按100%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980年2月2日至2002年12月31日间达到规定年龄的,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按2001年户籍地所在区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终身没有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的,按100%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每月奖励160元”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583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