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本人2008年9月入职至2009年12月没有上养老保险,2010年才给缴纳。请问是否可以补缴?另本人为外地农村户口,不能补缴的话应该怎么办理?
市人力社保局:依您所述,您属于外埠农业户口人员,如果您2008年至2009年在本市企业工作,企业应自用工之日起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您缴纳养老保险费,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京劳社养发[2001]125号文件的规定,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单位与个人的养老保险费,致使农民工不能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标准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个人账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
“外地农村户籍如何补缴养老保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wenda/13512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