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平均工资标准调整为4918元后,从业居民的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0.8元,较原来的2757元上涨了193.8元。而缴费“上限”则调整为14754元。
深户自己购买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967.2元。
(综合医保缴费计算法则:以本人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
住院医疗保险(含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18元。
相应的,7月1日起,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4918元的(原为4595元),其超过部分才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也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2013年医保缴费基数是多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wenda/159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