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就业创业,日前,重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文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重庆市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重庆出台政策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就业创业”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2850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