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电(记者 吴文诩)四川省近日发布了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30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40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40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500元/月。
“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川省‘特困人员’共计约55万,集中在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新标准提高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新增了对城市‘特困人员’的供养。”四川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何晓明说。
据悉,“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支出,仍按原渠道由各市(州)、县(市、区)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从2016年起,供养资金一并纳入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计算范围。
“四川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2885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