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康市社保局根据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座谈会精神企业不再为退休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启动了“企业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
对全市8566名企业已退休人员信息进行了统一提取,并根据退休人员的人数多少进行分类。由于经办业务量大,为了在较短时间内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该局一方面及时告知各企业核实本单位人员信息,另一方面将这些人员按单位划分至各科室,发动全员力量,集中对人员信息进行复核。
在人员信息核实后,对参保企业职工缴费年限达到男25年、女20年(其中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两项累计合并计算,但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的人员,及时通知各企业分批分期前来办理停缴或退费业务。凡符合条件停止缴费的退休人员仍将正常享受各项医疗保险待遇。
对已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职工,继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缴费期间原待遇保持不变;也可选择一次性交付,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阜康市社保局 李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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