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不少市民十分关心春节期间的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日期是否调整等情况。昨天(1月24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将对春节假期前后委托收款扣款结算日期和还贷委托提取日进行调整。市公积金中心在此提醒需要在春节期间还房贷的缴存市民,可提前存足一个月还款额度,以免影响还款。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对春节假期前后委托收款扣款结算日期进行调整。需要单位经办人注意的是,原定2月15日发起扣款的,现提前到2月14日扣款;原定2月20日发起扣款的,现延后到2月22日年初七扣款。原指定扣款结算日为15日、20日的单位,要确保在调整后的2月14日和2月22日,银行账户有足够资金;同时,要及时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启封、封存等手续,以免造成托收失败、托收金额差错等问题。
对于要在2月18日至2月23日期间还房贷的市民,情况也有所变化。根据公告,原定2月18日发起还贷委托提取扣款的,将调整到2月23日年初八发起。也就是说,2月划拨到个人还贷账户的公积金,到账时间将有所推迟。为保险起见,需要还贷的缴存市民可提前在还贷银行卡中存足一个月还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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