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海南对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对象为,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或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此次调整分为自动调整部分和特别调整部分。
自动调整部分:首先,伤残津贴方面,一级伤残的调整金额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加金额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伤残为70%,六级伤残为65%。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金额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加金额的50%。
生活护理费的调整金额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加金额的50%。
特别调整部分:2013年,一级至六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本次调整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今后每年自动调整一次。
“海南对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93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