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三项社会保险惠民政策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出台了三项社会保险惠民政策。分别是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政策、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政策和增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策。三项政策已于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不含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给其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已退休人员死亡的,抚恤金标准以死亡前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一次性发放20个月。其他参保人员死亡的,抚恤金标准以死亡前最后一个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分档按比例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由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另外,其他具体社会保险惠民政策可以咨询省相关部门
“陕西出台三项社会保险惠民政策”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2003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