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4日晚10时许,41岁的熊某从某石料厂加班后回家,骑车行至107国道,被一辆小货车撞上,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肇事车逃逸。
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黄律师为熊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经调查,熊某当晚为加班后回家,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石料厂经营者彭某认为,死者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熊妻刘某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确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12年,厂方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法院驳回。接着,彭某又以先处理交通事故及工厂转包为由,拒绝赔偿。
就在刘某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厂方为逃避责任,注销原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今年5月26日,仲裁委裁决:工伤认定成立,厂方需赔偿48万元。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黄律师解释,根据法规,肇事者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肇事方逃逸至今,刘某有权选择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据介绍,当事人裁决后15日内如未提起诉讼,则裁决生效。
法学界人士介绍,此案裁决具有示范效应,以后如发生类似案例,可依此办理。
“案例分析:加班回家途中被撞身亡属工伤”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211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