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持续完善和实施五项惠企利民政策措施,在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增强企业活力、完善失业人员各项待遇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实施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延长至2024年底。二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职工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三是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获得国家人社部规定的13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1000元-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不超过3次。四是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五是完善失业人员待遇保障。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在为其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代缴生育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河南商丘:持续实施五项惠企利民政策稳岗促就业”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33262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编者的话:近来,社会上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一些争论。如何评价一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划不划算、有无必要?世界各国对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社会养...[查看全文]
近日,省审计厅公布2011年我省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结果发现,全省共有63.29万人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以及城乡居民医保,造成财政多投入1...[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