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开展基金警示教育。持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通过经办审计、案件剖析等制度措施,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自律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止基金安全风险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县人社系统召开警示教育会15次,其中县级会议2次。
二是坚持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发挥各职能部门业务优势,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做好岗位权限控制和数据运维管理,按月开展内控检查,严格按照社保经办规程执行审核制度。截至目前,发出稽核通知书8期,稽核整改意见书4期,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重点事项11期50余项。
三是坚持加强疑点数据核查。联合公安、司法、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对上级部门稽核系统下发、触发的疑点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加强对申办资料、反馈结果的审核和业务逻辑判断,确保数据核查取得实效,按时完成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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