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2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温绍娇)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截止期限为12月31日,还没领取稳岗返还的参保企业要及时登录社保系统办理。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不高于20%)的,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023年稳岗返还的标准: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据了解,为了减少办理时间和资金发放环节,我市稳岗返还资金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数据筛选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端。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对企业类型、返还金额、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即可享受到稳岗返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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