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首次纳入保障范围,连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个月时,政府要于3个月内提高低保标准
今年开始,我省设置临时价格补贴最低标准,最低不得低于15元。近日,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保厅、广东调查总队、省监察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按照相关条件启动联动机制后,全省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困难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月每人领取的临时价格补贴标准最低不得低于15元。
保障范围可以扩大不能缩小
临时价格补贴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困难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首次纳入该范围。通知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保障范围,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
据统计,我省目前城乡低保户223万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困难优抚对象30万人,农村五保户26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为14 .33万人,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合计达293.33万人。
城乡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
在连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一定时期以上时,居民消费支出大幅增加,仅仅依靠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已难以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因此,《通知》指出,连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个月时,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按照有关程序于3个月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自提高标准之日起,停止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周期于次月起重新计算。
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各地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据了解,去年2月24日,广东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建立了联动机制。去年全年,全省累计向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大中专院校经济困难学生等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近12亿元,其中省、市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3.64亿元。
“广东要求:临时价格补贴不得低于15元/月”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408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