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须在24日前缴纳 职工人数低于20人的免缴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代征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用人单位应在8月24日前将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足额存入本单位缴交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年均在岗职工人数低于20人的用人单位免缴。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我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在我市登记的外地驻深单位和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同胞和华侨投资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应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岗职工人数0.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0.5%比例的用人单位,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市社保局将代征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31日。市社保局提醒,各用人单位应在8月24日前将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足额存入本单位缴交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以便市社保局代征。未按规定缴纳的,将按《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今年我市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起征点调整为用人单位年均在岗职工人数20人(含20人),即年均在岗职工人数低于20人的用人单位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月开征”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434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