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满足职工购房贷款需求,化解住房公积金放贷资金存量不足与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旺盛的矛盾,进一步发挥好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作用,公积金中心通过对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办法》。此办法已提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简称“公转商贷款”)是指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向借款人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在偿还公转商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贴息。
在住房公积金放贷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公积金中心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为缴存职工发放购房贷款,能高效、快捷地满足职工贷款需求,同时又让贷款职工享受到了与公积金贷款同样的优惠政策。
“厦门公积金中心推出“公转商贷款”业务”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5428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