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7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调整后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3233元计算。
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市统计部门发布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数据,统一调整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根据市统计局发布的《深圳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798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3233元)。因此,自2008年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3233元计算。
>>点击:
根据新规定,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按本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调整为1940元,最高缴费基数按本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调整为9699元,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3233元。非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我市最低工资计算,特区内调整为1000元,特区外调整为900元,最高缴费基数按本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调整为9699元,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3233元。
在职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1940元,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9699元,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233元。
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3233元,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940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9699元。缴费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此外,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233元,失业救济金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80%计算,标准调整为680元。
“深圳户籍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为1940元”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544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