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沈阳发布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随着房贷不断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层面的调整尤为受到关注。记者从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大连公积金贷款额度并未出现变化,且近期不会做出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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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调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个人最高限额提至35万元
据了解,沈阳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从30万提升至3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从50万提升至55万;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
此次住房公积金调整之前,一直是2012年2月调整的数额。即单人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夫妻双方贷款限额是50万元。根据以前的政策,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目前这一时限已经调整为半年以上。每次偿还本金由不低于10000元且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20%调整为10%。提前全部偿还贷款的,由原来的正常还贷一年以上调整为半年以上。
官方回应大连额度未变 近期也不会调整
记者从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3年6月3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业务指南,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相关政策做了具体说明后,时经近一年,大连公积金贷款额度并未发生变化。
据了解,目前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3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8万元;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28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7万元。对于沈阳近日上调公积金额度,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大连公积金额度没有变化,且在近期也不会进行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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