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紧张,排队等贷,部分业务暂停……去年以来,公积金贷款让不少市民“心焦”。不过,随着扩面等工作顺利展开,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逐渐松绑。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将于5月20日起恢复“又提又贷”政策。这意味着,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同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
政策调整
5月20日起恢复“又提又贷”
申请贷款时,提取账户里的公积金,对很多市民而言,是减缓购房压力的办法之一。然而,去年初由于“国五条”细则出台,导致二手房交易急剧增加,公积金贷款发放呈现“井喷”。为缓解资金压力,去年4月1日起,我市暂停“又提又贷”政策。
“又提又贷暂停后,本想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付房款的首付,最后也只能作罢。”市民李先生表示,对于部分购房者来说,动辄上万的购房首付款,并非是一个小数目。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同时保证资金正常有序流动,从5月20日起,我市将恢复“又提又贷”业务。“从5月20日起,允许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处长徐建国告诉记者,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结清贷款时使用。
“商转公、异地贷”暂不恢复
“又提又贷”政策恢复,对购房者而言,是一个利好政策。“去年本想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付房款的首付,但没有政策。”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政策恢复了,买房付款能减轻不少压力。
现在“又提又贷”政策恢复了,“商转公”和“异地贷款”政策呢?徐建国告诉记者,目前“商转公”和“异地贷款”暂时还无法恢复,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资金流动趋稳、公积金房贷需要长时间排队等候的现象基本缓解,“商转公”和“异地贷款”还要根据房产市场变化和资金流动情况进行确定调整。
热点问答
问:从2013年4月1日到2014年5月20日之间已公积金放款的,在“又提又贷”中二选一的贷款人,能否“又提又贷”?
答:政策是阶段性的,因此对于2013年4月1日到2014年5月20日公积金已经放款的贷款人,不能享受到恢复后的“又提又贷”政策。
问:已受理但是尚未放款的公积金贷款能否“又提又贷”?
答:对于在5月20日之前,已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但尚未放款的贷款,如果贷款人有要求,可以享受“又提又贷”的政策,但需要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问:直系亲属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
答:从5月20日起,允许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取的是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结清贷款时使用。不过,对于将来需要申请逐月还贷的职工,要考虑还贷的需要,个人账户要保证6个月以上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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