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使用公积金再贷款购房自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之日起一年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月3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要求,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记者了解到,上述通知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系统中的购房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含)以后的职工,由于住房公积金是属地管理,并不会影响到湛江市民。
目前,我市对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家庭,必须在第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之日起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45万元。
“湛江公积金再贷款购房需间隔一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5475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