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微娴)7月10日,省人社厅网站转发了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刑法解释的通知》,明确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今后,我省对发现的冒领骗取社保金的行为,将进行更为严厉的追责。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作出解释,将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列为诈骗公私财物行为。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之前,各地对骗取社保等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认识并不统一,有的地方按诈骗罪追究刑责,有的地方给予行政处分,有的仅仅只追回社会保险金或者待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为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省人社厅同时要求,各地劳动部门要及时、全面地向省人社厅报告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案件,做到发现苗头首先报告,移交司法跟踪报告,定性结案全面报告。对隐瞒不报的、迟报晚报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骗取社保金行为属诈骗已入刑 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5790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