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南康区
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近日,该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开展了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专项清理的主要对象是全区县级干部;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领导干部亲属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专项清理的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家属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特别是承揽工程项目低价获得资源,参与企业运作等;领导干部亲属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领导;干部亲属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活动分五个阶段,即:安排部署、登记申报、纠正处理、重点抽查、完善制度。清理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明确政策界限,严格纪律责任,增强清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要求领导干部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积极整改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依照有关政策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发现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该局根据上级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经登记申报,该局单位一把手和2名副科级干部(含1名非领导职务干部)未发现家属从商办企业的问题。
江西赣州市南康区社保局 温圣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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