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地税局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我省相关规定,逐步提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并充分考虑这部分人群的负担能力,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3月1日起,将全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从1100元提至1300元。
【出处:福建省地税局】
“福建:调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293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