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8月15日电(记者张永峰)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海南省出台的《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享受城镇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可由市、县、自治县财政为其代缴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其中三亚市享受城镇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根据《三亚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享受城镇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城镇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非重度残疾人由市财政按一档缴费标准的50%代缴养老保险费,其中城镇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的参保人员,三亚市财政再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缴费补贴。
此外,政策还充分顾及到其他特殊社会群体的利益,按照《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残达到一级或者二级伤残的残疾人,城镇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参保人员,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出处:新华网】
“海南三亚:城镇低保人员由财政代缴养老保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451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