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流动到京就业的外埠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北京市新近出台新政策,明确从7月1日起,参加社会保险异地转移到北京的外埠户籍人员,可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至此,呼吁多年的异地享受社保待遇的愿望终成现实。
按照国家的规定,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京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外埠人员,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北京。
最新统计显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一季度,已有958位外埠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因跨省流动就业转入北京。
新政策明确,从7月份起,异地转移人员应由所在的参保单位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核准手续,所需职工档案也要由参保单位提供。同时,社保异地转移人员在北京办理退休后,其社会保险关系不再跨省市转移,基本养老金按北京市的规定实行社会化发放。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醒, 2010年1月1日起至今,养老保险关系已转入本市的外埠人员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核准手续,养老金从达到退休年龄的次月起补发。
本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在同一地享受的原则,符合北京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认定条件的外埠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也可转移接续。
对于医保转移接续的外埠人员,退休时在京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可一次性补缴满10年。如还不满男25年、女20年的累计缴费年限,需同时补缴到规定年限,补缴后可享受当地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补缴费用以本人退休时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12%,及本人欠缴的差额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出处:人民日报】
“7月1日起异地享受社保待遇在京成现实”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460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